离婚协议中将房子送女儿能不能反悔
象山律师事务所
2025-04-17
结论:
离婚协议中将房子送女儿,一般不能反悔。
法律解析:
离婚协议是兼具人身和财产性质的协议,把房子赠与女儿是基于离婚这一前提和整体考量,具有道德义务性质。依据法律,赠与人虽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,但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。离婚协议里对子女的房产赠与通常就被认定为此类。若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,物权转移,不能撤销;即便未过户,若无法定撤销情形,也不可随意反悔。只有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况,当事人才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。倘若你在离婚协议房产赠与方面有疑问,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协议中将房子送女儿,通常不能反悔。离婚协议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性质,对女儿的房产赠与基于离婚前提和整体考虑,带有道德义务性质。
2.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,但有道德义务性质等特殊赠与合同除外,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一般属此列。若已办理过户手续,物权转移,不可撤销;未过户时,无法定撤销情形也不能随意反悔。
3.只有在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时,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。建议签订离婚协议前谨慎考虑房产赠与事宜,若签订后发现有可撤销情形,及时在法定期限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离婚协议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性质,将房子赠与女儿是基于离婚的整体考虑,带有道德义务性质。
(2)一般情况下,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,但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,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房产赠与多属此类。
(3)若已完成房产过户,物权转移,无法撤销赠与。即便未过户,若无法定撤销情形,也不能随意反悔。
(4)仅在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时,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离婚协议。
提醒:签订离婚协议时要谨慎,若认为存在可撤销情形,需在法定期限内主张自己的权利,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签订离婚协议将房子赠与女儿后,应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,避免后续不必要的纠纷,因为过户后物权转移就不能撤销赠与。
(二)若未办理过户且想撤销赠与,需要有证据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法定情形,并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离婚协议。
(三)签订离婚协议前要慎重考虑,全面评估自身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后果,因为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反悔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,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、扶贫、助残等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前款规定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协议把房子送给女儿,通常不能反悔。离婚协议有人身和财产双重属性,赠房给女儿是基于离婚的整体考量,有道德义务性质。
2.一般赠与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,但有道德义务性质的除外。离婚赠房多属此类,若已过户,物权转移不能撤销。
3.没过户也不能随意反悔,只有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况,才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协议。
离婚协议中将房子送女儿,一般不能反悔。
法律解析:
离婚协议是兼具人身和财产性质的协议,把房子赠与女儿是基于离婚这一前提和整体考量,具有道德义务性质。依据法律,赠与人虽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,但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。离婚协议里对子女的房产赠与通常就被认定为此类。若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,物权转移,不能撤销;即便未过户,若无法定撤销情形,也不可随意反悔。只有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况,当事人才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。倘若你在离婚协议房产赠与方面有疑问,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协议中将房子送女儿,通常不能反悔。离婚协议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性质,对女儿的房产赠与基于离婚前提和整体考虑,带有道德义务性质。
2.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,但有道德义务性质等特殊赠与合同除外,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一般属此列。若已办理过户手续,物权转移,不可撤销;未过户时,无法定撤销情形也不能随意反悔。
3.只有在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时,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。建议签订离婚协议前谨慎考虑房产赠与事宜,若签订后发现有可撤销情形,及时在法定期限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离婚协议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性质,将房子赠与女儿是基于离婚的整体考虑,带有道德义务性质。
(2)一般情况下,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,但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,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房产赠与多属此类。
(3)若已完成房产过户,物权转移,无法撤销赠与。即便未过户,若无法定撤销情形,也不能随意反悔。
(4)仅在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时,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离婚协议。
提醒:签订离婚协议时要谨慎,若认为存在可撤销情形,需在法定期限内主张自己的权利,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签订离婚协议将房子赠与女儿后,应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,避免后续不必要的纠纷,因为过户后物权转移就不能撤销赠与。
(二)若未办理过户且想撤销赠与,需要有证据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法定情形,并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离婚协议。
(三)签订离婚协议前要慎重考虑,全面评估自身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后果,因为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反悔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,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、扶贫、助残等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前款规定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协议把房子送给女儿,通常不能反悔。离婚协议有人身和财产双重属性,赠房给女儿是基于离婚的整体考量,有道德义务性质。
2.一般赠与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,但有道德义务性质的除外。离婚赠房多属此类,若已过户,物权转移不能撤销。
3.没过户也不能随意反悔,只有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况,才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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